产业化月报须知

为更好地宣传我所控参股公司在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突出成绩,同时便于我所及时了解各公司的发展动态,加强我所与公司的交流与沟通,根据我所所长办公会议指示精神,从2010年7月起,开始试行参控股公司大事记月报制度,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1、月报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经营成果、重大营销合同项目;研发项目进展、获得地方各种项目支持情况;各类获奖情况;管理制度的创新;召开或参加各种重要会议情况等。要求内容详实,数据准确,叙述清晰。

2、月报以word形式递交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有实效性的新闻或事件请于2日内递交,无时效性的最晚于当月月底递交;由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负责以新闻或月报形式于当月月底汇总后统一上报所领导。

3、月报原则上应仅反映当月发生事件,也可对未来1个月的计划进行预报。

4、月报以1篇为下限,无上限要求,字数不限。

5、若当月或未来一个月内确无重要事项,请公司对当月情况作简单概述。

6、此项工作将列入支部及工会年终工作考核。

该项工作于2010年7月开始试行。

补充说明:

为进一步发挥月报的重要作用,现针对公司月报中编写不及时、撰写不规范、内容不充实等问题,我部门对月报制度进行如下补充规定和说明:

1、产业化公司需在每月2号前将公司上个月发生的涉及的重要事件报至经管办。

要求:

(1)信息内容全面详尽:公司发生的重要事件应包含重要决策(详见注解)、取得的业绩及发生的问题等;

(2)每条信息均须有题目、时间、人物、事件组成,表述清晰,数据准确。字数要求50字左右为宜,形式统一为word文档;

2、近3年内新成立公司每月均需通过月报告知公司设立初期的进展情况;

3、除新设公司外,其他公司当月确无重要事件发生,请各公司月报撰写或报送人员通过邮件方式告知。

4、我所控股公司(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及国家级工程中心承建单位若单月确无重要事件的,至少需于每季度末将公司运转情况报送我部门。

注:重要决策包括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士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等。其中重大决策事项包括未在股东会、董事会上披露或未详细披露的重大事项的进展,包括企业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融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等方面进展;重要人士任免主要包括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主要包括投融资、担保项目等金融业务,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请各公司领导给予充分重视,积极配合我部门做好该项工作。

时间:2018-03-01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