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我所控参股公司报送财务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及规范性,现将各公司报送经管委的财务资料要求详述如下:
一、报送内容要求:
1. 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年度报送审计报告即可)
2. 财务信息分析(包括收入、成本、期间费用明细项目与去年同期比较表)、资产负债表大额变动项目的说明以及抵押、诉讼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二、报送形式要求:
要求报送的财务报表必须装订封皮,封皮上必须有单位负责人的签字或印章、有财务负责人的签字或印章,有制表人的签字或印章;内装财务报表的下部也必须有与封皮一致的负责人的签字或盖章。
电子版报表每月直接报送至经管委管理会计邮箱。
三、报送时间要求:
每个月份终了后15日内报送电子版报表。
每个季度终了后20日内报送期间三个月份的纸质件财务报表及有关说明资料。
(年度审计报告报送时间为次年3月末之前。)
时间:2018-03-01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