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组:
现转发大连市发改委《关于组织实施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有关申报工作的通知》(大发改高技字〔2018〕442号),相关申报事项如下:
一、申报领域
主要围绕《大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规划》中明确的重点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与新材料、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健康、节能环保、数字创意。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在本行业具有明显优势,并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申报时,已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主要为设备投资)不得超过工程研究中心总的固定资产投资20%;工程中心采取先建设、后补助的方式。请按照《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如附件1所示)的具体要求,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如附件2所示。
三、申报时限
请有意向申报的研究组与8月24日前,将资金申请报告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
联系人: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 孙亮、刘丹竹
联系电话:84379575、84379178
电子邮箱:lsun@dicp.ac.cn、liudz@dicp.ac.cn
附件:
1、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2、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