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22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的通知

各研究组:

  现转发《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关于征集2020年第22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的通知(穗科院合〔2020〕43号)。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我国设立经济特区40周年。在此背景下,第22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 以“科技改变生活,创新驱动发展”为主题,将于2020年11月11至15日在深圳举办。

  根据中科院指示要求,在院科发局领导下,我所将组织精品项目参加展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届高交会中国科学院以“科技服务湾区,创新驱动发展”为主题,集中展示我院创新发展成果,利用高交会平台促进我院科技成果在大湾区转化,实现创新开放合作,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11至15日,共5天

  地点:深圳会展中心5号馆(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11号)

  二、项目遴选范围

  参展项目应契合我院“科技服务湾区,创新驱动发展”展示主题,应能反映我院实施“率先行动”以来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取得的科技创新成就。拟重点征集以下展示内容:

  1.瞄准产业发展中卡脖子技术问题,遴选一批高科技前沿领域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提升产业高质量发展。

  2.中科院“率先行动”计划第一阶段成果,中科院部署的“先导专项”、“弘光专项”、“STS”计划等项目中产生的重大突破和应用型科技成果。

  3.中科院在粤港澳大湾区部署的科技平台和科技创新成果。

  4.服务于国民经济主战场,我院在先进制造、生命健康、绿色低碳、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等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和先进技术。

  三、展会服务

  1.中科院展区采取统一特装布展。负责承担参展项目的展位费、特装费、展板制作安装费和布展费,以及展会期间发生的参展展品的用电、用网等相关费用。

  2.负责承担展品存储费和回运费,存储费是指展品寄存在深圳会展中心费用,展板由会务组负责委托物流公司统一回运和相关费用。

  3.根据参展单位需要可协助预定酒店,负责安排会展期间的午餐(在深圳会展中心就餐)和晚餐(预定入住酒店就餐)。参展单位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

  4.鼓励院属各单位申报高交会“优秀创新成果奖”,借助高交会平台,积极开展信息发布、技术对接、路演推介等特色活动,中科院展团将为此类活动提供协调服务。

  5.充分利用好社会媒体,做好参展项目宣传,组织和邀请各级媒体采访和宣传报道。各单位可视情况提交5~10分钟单位或项目宣传片,汇入中科院展团LED屏轮播。

  四、参展要求

  拟申请参展研究组请于9月20日前,结合项目情况填写《第22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项目登记表》(附件),并将表格电子版和项目相关图片3-4张(产品实物、应用场景、获奖证书等高精度图片,每张图片要求1M以上)报送到成果处lsun@dicp.ac.cn。中科院组团将对项目进行筛选,确定参展单位和项目。

  按照节约办会精神,每个参展项目参展人员应不超过2人,展会期间参展人员应按时到达展位。各参展单位应配合会务组展品回运,展品打包交给物流公司后方可离开。

  联系人:孙亮

  联系电话:84379575、18242042288

  电子邮箱:lsun@dicp.ac.cn


附件下载:
第22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项目登记表.doc


时间:2020-09-04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