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室(部):
根据大连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组织大连市2023年度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
一、奖项范围
市最高科学技术奖、市自然科学奖、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提名要求
提名项目应符合《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提名项目的完成单位须为独立法人单位,且第一完成人的工作单位以及第一完成单位须在大连市区域内。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已在大连市区域内推广应用。
(二)提名市自然科学奖项目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公开发表,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三)同一项目只能提名当年度市科技奖的一个奖项,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曾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的项目,同年度已提名本年度国家或省科技奖的项目,不能作为2023年度市科技奖提名项目。
(四)2022年度大连市科技奖一等奖项目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科技奖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五)提名项目中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均应对项目做出科研贡献,并提供相应合作关系的佐证材料。
(六)提名项目不能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和国家秘密。
三、推荐程序
(一)系统填报
提名项目完成人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书》,提名书主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附件,附件请以原件扫描上传,在线提交。
(二)提名公示
提名单位对提名的项目进行公示。提名单位应责成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各单位须按照《2023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方可提名。
四、推荐时间
请各研究组于2023年7月12日前将附件1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发送到fengtianshi@dicp.ac.cn,经领导审核后,将通知研究组准备申报材料并上网填写,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申报者报送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保密信息,涉密人员申报材料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报送。

联系人:冯天时
邮件:fengtianshi@dicp.ac.cn
电 话:84379693

附件1.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
附件2.2023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附件3.项目申报平台操作指南

时间:2023-07-05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