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大连市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研究组:

为支持高层次人才开展创新性研究,根据《大连市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大科规划发〔2019184号,详见附件1),现组织开展2021年大连市大连市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和实施条件,符合指南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和研究方向。

2.重点学科(研究方向)重大课题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项目可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5年。科技惠民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

3.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

4.优先支持在连实现成果转化应用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5.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体系健全,所申报项目研发经费应进行单独分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6.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不得申报。

7.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不得申报。

8.申请人须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9.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10.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无不良社会信用和科研失信记录。

项目考核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要对照指南(详见附件2)要求,有明确的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科技创新指标的预期,有代表作、产业化规模、行业资质认可、新产品证书、新技术认定等可考量约定,减少模糊性约束条件,便于专家评审考核。原则上考核指标不得低于指南要求指标。

、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申请人登陆“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线上填报(《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操作指南》详见附件3),填写《申报书》(模板见附件4,附件5)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见附件6),并根据要求提供前期研究成果、知识产权材料、合作协议、技术合同等证明材料。系统填报完毕后,提交至单位进行初审,审核后申报材料下载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系统。

申请人须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报材料不得包含涉密内容,涉密人员申报材料须经保密审查通过后提交。

(二)申报系统提交截止时间:425

联系人:文志勇

联系电话:0411-84770780

电子邮箱:zywen@dicp.ac.cn 

 

 附件1-大连市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大科规划发〔2019〕184号.pdf

 附件2-2021年度大连市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3-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操作指南.docx

 附件4-科技创新基金(重点学科重大课题)申报书.doc

 附件5-科技创新基金应用技术研究和科技惠民申报书.doc

 附件6-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doc

时间:2021-04-09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