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大连市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

各研究组:

为支持高层次人才开展创新性研究,根据新修订的《〈关于落实“5+22”人才政策的几个具体问题〉及31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发〔201919号)以及《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研发项目资助实施细则》,现组织开展2021年大连市大连市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洁净能源、生命健康、海洋装备等重点产业领域,体现成果导向,突出技术先进性。

大连市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5年内由企业、高校院所和具有科研业务职能的事业单位组建的创新团队,核心成员为领军型人才或技术型专家;

二)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具备达到具体创新目标的完整创新链;

三)团队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具有较好的应用转化前景;

(四)团队核心成员具有承担市级以上科技创新任务的经历,项目符合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创新指南;

(五)团队核心成员5人以上,团队带头人每年在连工作时间累计9个月以上,其他核心成员6个月以上,支持柔性引进人才参与团队;

(六)团队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科研规划;

(七)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申请人登陆“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操作指南》详见附件),填写《大连市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请表》《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根据要求提供批文、学位、职称、专利、奖励、论文、成果转化、合作协议、单位公示等证明材料。系统填报完毕后,提交至单位进行初审。

申请人须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报材料不得包含涉密内容,涉密人员申报材料须经保密审查通过后提交。

(二)申报系统提交截止时间:420日。(有意报名的老师,请提前将您的报名意愿发送至邮箱zywen@dicp.ac.cn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有市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科技人才创业支持计划、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科技研发计划、科技创新基金的在研项目;

2.申报团队的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已获得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尖端和领军人才)、科技创业人才支持计划或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资助;

3.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5.其他按照规避重复支持原则不得申报的项目。

联系人:文志勇

联系电话:0411-84770780

电子邮箱:zywen@dicp.ac.cn


 附件-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操作指南.docx

 

时间:2021-04-09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