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2018年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名单,共有18家单位入选,我所成为我省第一家获此称号的机构。 截至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共有33家,东北地区仅有1家,中科院有4家院属单位入选。
为落实《“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发〔2016〕86号)《关于加快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分析评议能力的若干意见》(国知发协字〔2012〕138号),培育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力量,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在推动科技进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及支撑政府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分类管理,扶优扶强,供需促接,能力培养”工作思路,在2013—2017年工作基础上开展了2018年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示范类服务机构培育工作,经过机构自主申报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局、相关部委及全国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联盟成员单位推荐,第三方机构初步审核和量化评价,专家评审会综合评审及公示等环节,确定了第二批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
2015年我所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三年来,依托知识产权专员团队建设专业化的分析评议队伍,面向科研创新和技术转移提供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的专利检索分析、专利价值分析、专利挖掘和布局、专利检索分析实战培训等服务,在推进专利信息的利用与示范推广、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科研规划与竞争分析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作用。未来,我所将继续完善和维护专利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努力加强知识产权检索分析的研究和实践应用,提升分析评议服务能力,促进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的深入发展。(文/冯天时)
时间:2018-09-12 点击数: